7月1日上午,公司举办民法典专题学术报告,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平华教授作题为“《民法典》的宏观模式以及人格权、侵权责任编的制度创新”的学术报告。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领导班子、法学系专业教师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部分教师参加学术报告会。
报告中,张平华教授围绕民法典相关内容,从《民法典》以民为本,全面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;公私分立、民商合一,总分结合、确认和保护并举两个角度详细分析了《民法典》的宏观模式,并针对人格权保护、侵权责任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。
与会人员纷纷表示,张教授的报告引用了大量的案例资料,讲解生动,受益匪浅。今后一定要学好、用好这部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典。
张平华,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先后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,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“百人工程”,被评为“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”,获“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”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”“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”等称号。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山东省科协常委、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、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监督委员会委员。现任山东省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、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主任,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首席专家。